尽职履责 踏实参政

期次:第129期    作者:毕雁英 北京市人大代表 法律系党总支书记、主任   查看:134


  由学校师生推荐,经组织严格审查,我于2017年11月当选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18年1月30日,当选为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同事和选民的信任让我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市人大代表是依法通过各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要求代表了解社情民意,不仅仅要站在全市的高度参与北京市的立法和监督,也承载着所在区县和当地工作生活的人民群众寄予的期望,通过参与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等活动代表人民利益、表达人民意愿。这些对人大制度的标准表述,只有参加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并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和议案的履职中才会变得生动和有效。
  在当选后的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除参加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多种形式的活动我也尽量抽时间参加,包括任前学习培训、会前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列席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专题询问、旁听法院庭审及研讨、联系所属专业领域听取意见等。这些履职活动让我收获颇丰,从中真切体会到人大代表是民情民意的体察者,人民群众的愿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平台有序地汇集起来,成为法治建设、政策制定、决议形成的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基础,人大代表在监督检查、推进问题解决、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选后我参与了怀柔教育局组织的当地教育发展状况的专题调研,与20多位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就教育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难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北京远郊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不充分和不均衡的情况有了深切的认识,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在参加市教委组织的教育系统代表交流会上,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林克庆主持会议并详细介绍了首都大中小学教育发展的进展、成效及提案办理与工作结合的情况,认真听取了代表对完善首都教育提出的意见建议。
  结合专业工作,我也较为关注首都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问题,参加了北京四中院的庭审和调研研讨会,就拆迁类型行政诉讼的补偿标准认定等问题与法官交流了看法;参加了北京高院赴怀柔调研活动,对基层法院的新增案件特点、办案规范等进行了调研;参加了北京市法院院长年度工作会议,全面了解了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现代科技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及未来一年法院工作重点,并对完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人大会议期间,我针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高法、高检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读,就教育问题、城市治理、政府执法、司法改革、司法公正问题、预算的监督和事中、事后评估等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加强养老和医疗保障等也是我关心的问题。分组讨论会上,陈吉宁市长带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部分意见和建议在会上和会后立即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解释和督办。会议期间,我通过正式程序提交了两件代表建议。
  人大专门委员会是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设立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专门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开展工作,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我所参加的“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已正式更名为“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体现了北京“四个中心”中的国际交往中心这一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目前专委会已经召开了工作规划制定讨论会,我将尽快熟悉专委会工作,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和外事等工作方面的立法项目、监督检查、建议督办等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作为代表,一方面,必须熟悉国情和市情,了解国家、本市、本区的发展方向和规划,对政府治理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有高度、深度和力度;另一方面,必须与基层百姓建立密切的联系,了解百姓具体愿望、具体苦恼、具体意见和建议,让所提意见和建议接地气,还要把具体的问题放在全区、全市乃至全国的整体大环境下来思考。
  未来,我将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的关系,在踏实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提高履职意识,统筹安排时间,深度参加专项调研,拓宽视野、提高综合履职能力,认真坦诚发表意见和建议,珍惜百姓赋予的权利,有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作为高校教师,我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努力搭建起履职工作与人才培养之间的桥梁。